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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

2023-08-26 00:18:12 来源:甘肃法治报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法治甘肃网讯(新甘肃·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)8月24日,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“民生领域亟待改善问题专项整治”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黄河流域甘肃境内4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2.68%,黄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7年达到Ⅱ类。今年1月至7月,全省7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,优良水体(达到或优于Ⅲ类)断面比例为93.2%,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。

新闻发布会现场。新甘肃·甘肃法治报记者李维琴 摄

据介绍,为全面“控源”,确保“母亲河”清水长流,我省秉持“不让一个排口污水横流,不让一条河流受到污染”的原则,在全国率先启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,完成黄河流域甘肃段4个水系36条重要干支流的7大类15小类入河排口排查,排查河道约6000公里;按照“取缔一批、整治一批、规范一批”的原则有序推进排污口整治工作;每月对重点流域水质状况开展现场溯源,组织召开全省水环境形势分析调度会,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确保稳定达标排放,从源头上规范排污行为、总量上控制污染物排放。

将靶向“提质”,建成“岸绿景美的生态河”,我省坚持“保好水、治差水”的目标,立足省情河情,理顺体制机制,成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及5个专责组,出台《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》,全力增水量、提水质。省住建厅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,全省93座城市、县城污水处理厂中86座已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,黄河流域62座污水处理厂中57座已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。

协同“增效”,实现“一泓清水送下游”,全省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、结果导向,组织开展“1+7”专项执法行动,发挥生态环保督察“利剑”作用,在全国率先将河湖长制督察与省级督察整合,建立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,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,坚决有力整改影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各类问题,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总体满意度达到98%以上。构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“一张网”,成立“甘肃省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研究中心”。经过努力,西北诸河和长江流域国控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水体。嘉峪关市、张掖市、金昌市多次进入全国地级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前30位城市名单,石羊河(武威段)成功入选全国18个美丽河湖案例。今年1至7月,全省7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,优良水体(达到或优于Ⅲ类)断面比例为93.2%。

责任编辑:高富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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